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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说,姑娘自己去榻里吧。”安时礼抿起了唇,但耳廓冰冷的触感在唇面上徘徊不散,抿起来,倒还把触感困在两片唇间。
“什么?孽障,你说什么?”安时礼的嘴皮在乱动,不知说了什么。金鼠姑的耳朵本就听不清东西,双手捂住了耳朵,就算身边有爆炸声也听不见了,她捂着耳朵又凑进去。
不知金鼠姑耳朵听不见东西的安时礼说了一遍又一遍,说至第十二遍,他才知金鼠姑刚成精,离远了耳朵说话就听不见东西,只好丢失男女相处之礼,和她咬耳朵说。
金鼠姑才听清,踩着安时礼的鞋面慢慢转身,然后和青蛙一样,跳回榻上。
听见“砰”的一声巨响,安时礼方才睁开眼,重新视物的眼睛并不看金鼠姑,他低头走到衣柜前,取件披风在手,随后闭上眼睛,靠着记忆走到榻边,递过披风,弯下腰来与金鼠姑咬耳朵:“先穿衣裳,再好好谈。穿好衣裳,叫我一声。”
“哦。”金鼠姑接过披风,在膝盖上摊开来看之又看,抚之又抚,不知如何穿戴,脑子简单不容她去深思穿戴的方法,索性把头裹住,多余的料子再往身上乱裹一通。
“我穿好了孽障~”身上不冷,金鼠姑满心高兴,孽障二字拖得长。
金鼠姑一口一声孽障叫得亲切,俨然当成了个爱称,安时礼拿她没辙,也不能去计较,毕竟他先把人家壳踩爆了,一声声孽障,对他来说不痛不痒,反正比不上看着自己的壳被踩爆了难受。
安时礼睁开眼看她将自己裹得似一颗巨螺,嘴角不禁抽起来,想纠正她的错误,但身上的春色已遮住,美或丑又与他有何干系呢。
安时礼挑起一边的眉毛,他不想再和金鼠姑咬耳朵了,和个陌生姑娘过于亲密,总归不好,他铺纸握管,写下四个字:报上姓名。
虽她管自己叫金鼠姑,但安时礼不敢十分肯定这是她的名字,写讫举起来与她看。
隔着两臂之距,金鼠姑的视线还算清楚,可清楚也没有用,她识的字没有几个,一根手指隔空仿写纸上的字:“嗯……上女生……啥?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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